山西省古交市公安局在办理以下两起案件时,依法冻结了部分涉案银行账户,相关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现对涉案账户内的冻结资金拟办理返还,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 程某某被电信诈骗案,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一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
1、8201*********6468(户名:湖北艾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网点:湖北鹤峰农村商业银行走马支行)。现古交市公安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程某某。
- 王某某被电信诈骗案,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一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
1、6214***********5013(户名:华月珍,开户网点:兰州银行西固支行营业部)。现古交市公安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王某某。
以上案件中涉案账户和资金的利害关系人如对此冻结资金返还存在异议,请在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限内向古交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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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山西省古交市滨河南路15号
古交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5日
来源:古交公安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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